| 办事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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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1-17 09:50 文章来源:德保县经济贸易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办事指南
一、办理部门:德保县经济贸易局
二、办理地址:德盛路政务中心
三、办理依据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》
四、申请办理 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:
1.申请书(新办理);
2.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(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3.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4.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(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5.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凭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6.填写《酒类零售许可证申请表》一份;
7.填写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》一式两份;
8.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来办理的,委托代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、办理流程:窗口办理——受理申请——审 核――审 批——发证 即(申请人)-(经办人)-(股长、分管副局长)-(局长)
六、办理时限:自提交齐全、有效的申请资料之日起至审批结束7个工作日办结
七、收费标准、依据:工本费36元/本、《关于酒类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桂价费字[1999]226号)
八、延期办理情形:不可抗拒因素。
九、咨询电话3822101
十、投诉电话:38322019
十一、提示:
1.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,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;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外请向首问负责人咨询。
2.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、招标、拍卖、检验、检测、勘验、检疫、鉴定或专家评审的,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。
《酒类批发许可证》办事指南
一、办理部门:德保县经济贸易局
二、办理地址: 德盛路政务中心
三、办理依据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》
四、申请办理《酒类批发许可证》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:
1.申请书三份(新办理);
2.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(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3.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4.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(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5.酒类经营资金5万元以上(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);
6.经营场所(含营业场所、办公场所)面积10平方米以上,酒类产品专用仓储面积15平方米以上(不能混装有害物质)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;
7.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知识人员(提供两人以上酒类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
8.有健全的购、销管理和质量检验制度,建立并逐步完善财务制度;(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,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)
9.填写《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》三份;
10.填写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》一式三份;
注意事项: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来办理的,委托代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、办理流程:窗口办理—受理申请—审 核―审 批—上报市商务局审批
六、办理时限:自提交齐全、有效的申请资料之日起至审批结束15个工作日办结(县级审批)
七、收费标准、依据:县级经贸无收费
八、延期办理情形:不可抗拒因素。
九、咨询电话:3822101
十、投诉电话:
十一、提示:
1.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,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;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外请向首问负责人咨询。
2.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、招标、拍卖、检验、检测、勘验、检疫、鉴定或专家评审的,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。
酒类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
需提交的资料:
1、书面申请书;
2、经营场所和注册资金证明;
3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;
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;
填写许可证申请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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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许可证有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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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由相关人员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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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 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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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 案
对具备条件的颁发酒类经营许可证;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,答复申请人不予发证; |